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教育 > 贵州 > 正文

2013年4月贵州省湄潭县招聘教师简章

2013-04-23 13:22:14 字号: | |
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政审)对象。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写出考核报告
教材
题库
我要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