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教育 > 贵州 > 正文

2013年4月贵州省湄潭县招聘教师简章

2013-04-23 13:22:14 字号: | |
,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
教材
题库
我要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