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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临安市公务员考试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2013-05-06 10:34:08 字号: | |

 

  关于2013年临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入围考生:

  临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你已列入报考职位的面试对象。请你于2013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准时到临安市人才市场(临安市锦城街道临东路67号人才大楼二楼)接受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材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个人信息部分要填写完整,粘贴条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服务地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还应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报考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详情请咨询:63723364。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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