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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2013-07-11 10:31:25 字号: | |

  椒江区201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椒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3名。现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zhejiang/)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统筹考虑、急需先配”的原则,全区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3名,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5名。具体如下:

职位序号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其他资格条件

1

海门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A

2

男性

2

海门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B

2

女性

3

白云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A

4

男性

4

白云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B

5

女性

5

葭沚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A

7

男性

6

葭沚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B

12

女性

7

洪家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A

3

男性

8

洪家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B

3

女性

9

白云、葭沚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A

3

男性,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10

白云、葭沚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B

2

女性,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椒江区户籍(以公告发布的前一日为准);

  7、报考定向岗位的大学生村官,须在村官岗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计算至2013年7月17日),且每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在笔试成绩上每年次加1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至17日(星期二至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椒江区图书馆(东枫山路16号,椒江老年公园南面)。

  3.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照片两张,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有关任职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为40元。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若发现考生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四、考试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位计划数。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实务知识等。

  2、笔试时间为7月27日。请于7月25日在椒江区图书馆领取考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招聘职位数为5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台州中心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按照《椒江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椒区委办发[2013]59号)进行管理。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时间为3年。

  3.联系科室和电话:0576-88888582、8883055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椒江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椒江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椒江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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