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政法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千余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上海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hanghai/)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以及具体条件
序号 |
部门 |
专业/方向 |
人数 |
条件 |
|||
学历 |
职称 |
年龄 |
其他 |
||||
1 |
法律学院 |
民商法 |
1 |
博士 |
|
35岁以下 |
有留学经历者优先 |
中国法制史 |
1 |
博士 |
副教授 |
45岁以下 |
教学科研能力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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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
1 |
博士 |
副教授 |
45岁以下 |
具有理工科背景及双语教学能力 |
||
民事诉讼法 |
1 |
博士 |
|
35岁以下 |
主要研究方向为非诉讼解决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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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济法学院 |
经济法 |
1 |
博士 |
|
35岁以下 |
|
3 |
国际法学院 |
国际公法 |
1 |
博士 |
|
40岁以下 |
有海外求学经历 |
国际私法 |
1 |
博士 |
|
40岁以下 |
有海外求学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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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刑事司法学院 |
治安学 |
1 |
博士 |
副教授及以上 |
40岁以下 |
有海外求学经历者优先 |
治安学 |
1 |
博士 |
|
35岁以下 |
要求能掌握犯罪学、犯罪治安调查专业知识与技能,海外学习背景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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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贸易/世界经济 |
1 |
博士 |
|
40岁以下 |
英语能力强,能胜任国际贸易实务类课程 |
金融学 |
2 |
博士 |
|
40岁以下 |
胜任双语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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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硕士 |
|
40岁以下 |
专业基础扎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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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
3 |
博士 |
|
40岁以下 |
会计专业基础扎实,副教授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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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会管理学院 |
心理学 |
1 |
博士 |
|
40岁以下 |
专业基础扎实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 |
博士 |
|
40岁以下 |
本科或硕士为中共党史专业优先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 |
博士 |
|
40岁以下 |
本科或硕士为马哲专业优先 |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博士 |
|
40岁以下 |
本科或硕士为法律专业优先 |
||
8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 |
1 |
硕士 |
|
45岁以下 |
有海外求学经历优先 |
英语语言文学语言学 |
1 |
硕士 |
|
45岁以下 |
有海外求学经历优先 |
||
9 |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1 |
博士 |
|
|
专业基础扎实 |
10 |
文学院 |
传播学 |
1 |
博士 |
讲师 |
30岁左右 |
有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普通话水平在一级乙等以上;英语水平较高,能上双语课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请至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一起寄到我校。寄送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989 号 人事处 谢老师收; 邮编:201701。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
(二)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发至相应二级学院。
2、初试。各二级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进一步审核经资格审查的应聘材料,确定初试人员名单。教师岗位的初试以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各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情况等综合要素打分,确定初试合格人员名单。
3、第二轮面试。在二级学院确定初试合格人员名单后,学校组织由校长牵头,人事处、教务处、纪检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合格者进行第二轮面试,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4、体检。拟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5、政审。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三)公示及录用
学校根据第二轮面试及体检、政审结果,经校领导研究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在21世纪人才网站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邮 箱:hr@126.com
电 话:021-392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