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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毕节市中心血站考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8-06 15:12:19 字号: | |

  毕节市中心血站2013年公开考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血站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满足血站业务工作的需要,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的要求和我市人事调动有关规定,经请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信息、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考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二、考聘人数

  本次公开考聘医师1人。详见《毕节市中心血站公开考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考聘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

  四、考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对象

  1、具有临床医学或中西结合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的本市卫生系统差额、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3)试用期未满的新录(聘)用的人员。

  (二)考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卫生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即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毕节市中心血站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1、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所在单位同意及主管局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及工龄;近两年年度考核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聘实施方案,按照考聘实施方案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考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考聘计划。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毕节市中心血站四楼办公室。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采供血知识及临床医学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内容:采供血及临床医学业务。

  面试在市纪检监察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考聘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面试由考官现场提出问题,根据报考人员的作答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两项相加的最后得分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四)其他

  笔试成绩按考聘岗位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考聘岗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所空缺职位不依次递补。

  六、考察

  市卫生局及市中心血站负责拟考聘人员的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察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聘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考察对象能力不能胜任拟考聘岗位工作需要的;

  (五)考察对象系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不符合考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考聘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考聘的其它情况。

  七、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聘用)人选。拟调(聘)人员由市中心血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中心血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考聘手续。考聘受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血站,不得参加任何单位招考。

  八、纪律要求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调动(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九、联系方式

  毕节市中心血站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南环路

  邮编:551700

  联系电话:0857-8300513

  附件:毕节市中心血站公开考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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