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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昌宁县事业单位拟聘用政审考核和体检通知

2013-08-15 15:28:17 字号: | |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拟聘用人员政审考核和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昌宁县教育局,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3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面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相关事宜的公告》要求,现云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yunnan/)就昌宁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拟聘用人员政审考核、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审考核
  昌宁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拟聘用人员政审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考生所在(服务)单位和考生个人共同完成。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1份;
  2.《昌宁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拟聘用人员政审考核表》1份;
  3.考生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
  4.考生服务地“610”办是否参与“法轮功”组织的证明材料;
  5.考生服务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二、体检
  体检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260元/人,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时间:2013年8月19日。
  2.体检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
  3.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8月19日上午8:30报到县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大厅,考生体检前必须空腹,同时准备1张1寸免冠照片。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下载《昌宁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拟聘用人员政审考核表》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各1份,用A4纸双面印制,并认真填写表格内相关个人信息,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考生于2013年8月19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所在(服务)单位和招聘单位签署相关表格的意见。《考核政审表》中“被政审人员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审查意见”要有经办人签名;《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中“用人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由主管部门统一签署。
  3.考生所在(服务)单位对报考者思想政治、工作、学习表现,存在不足等情况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和鉴定,形成的鉴定材料(即考核政审表的考核意见)要经所在(服务)单位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4.县教育局要根据考生所在(服务)单位的考核鉴定情况和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政审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具体定性考核政审意见。
  5.相关表格、证明材料以及个人档案于2013年8月19日下午5:30前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股。
  附:《昌宁县201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拟聘用人员体检名单
  《昌宁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拟聘用人员考核政审表
  《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咨询电话:0875—7131399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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