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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临时人员招聘公告

2013-08-21 11:48:13 字号: | |

  宜宾市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公开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临时工)。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的部队复员、转业驾驶员(男性),转业自主择业的驾驶员年龄放可适当放宽。在翠屏区城区内能自己解决住所。

  (五)持有C1型以上驾照,有5年以上实际驾龄,无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二、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2013年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和方式。在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翠屏区小北街9号,宜宾市财政局办公楼403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正式有效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宜宾市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公开招聘临时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考试包括面试和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和技能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

  ⒈体检。拟聘候选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⒉考察。主要了解拟聘候选人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情况。考察主要在拟聘候选人原单位或社区进行。

  (六)试用与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无其他福利。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基本待遇

  招聘人员为临时工。基本工资及其他待遇按照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82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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