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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大兴区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生须知

2013-08-29 12:16:33 字号: | |
  大兴区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严肃考场纪律,现北京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beijing/)就我区2013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9月3日(周二)上午9:00-11:30
  二、考试地点:
  大兴区社区学院(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清城综合服务中心斜对面)
  注意:考点内不提供停车位,建议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三、相关要求:
  (一)考前半小时(8: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出的居民身份证明、护照、机动车驾驶证)进入考场并在本人座位就坐。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书包、文字资料等物品主动放在考场指定地点,只准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参加考试。通讯工具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如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一律按作弊处理。
  (三)考生入座后须将身份证明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备查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允许考生进入考场。开考后一小时内和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不能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后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四)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存在字迹模糊、污损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五)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在规定位置填写的,成绩无效。考生只准使用2B铅笔及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开及答题纸指定位置答题,答题不得使用涂改用品。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等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后不准互相借用文具,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考试过程中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后,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八)考生须认真查看并牢记本人考场号、座位号及准考证号(详见附件),请务必记清准考证号,若填写错误考试成绩作废,准考证号为笔试成绩查询依据。
  咨询电话:81298994
  附件:考生考场座次安排及准考证号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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