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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滨海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3-09-05 10:02:08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本次招聘考试为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非裸考考生若需科学系统的复习教材建议考生结合2013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进行复习备考,该教材是严格依据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大纲编写的公职类基础系列教材。

  滨海县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苏人社发〔2011〕138号)精神和《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要求,我县今年面向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滨海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或毕业后未就业的;

  (5)市政府确定的单亲(孤儿)、双下岗、双失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家庭。

  凡符合上述性质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情形,须提供: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县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特困职工家庭的情形,须提供: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证或县总工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城镇零就业家庭须提供由社区出具证明材料;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须提供由镇区出具证明材料;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以上的情形,须提供: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提供未就业证明;

  (5)夫妻双失业、双下岗家庭,须提供夫妻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的单亲家庭,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单亲证明;孤儿须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家庭,须提供被征地材料和镇区出具的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证明材料。

  二、岗位职责

  本年度开发的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共37个,主要从事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等工作;

  2、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岗位,共15个,主要从事服刑和刑释人员管理教育等工作。

  三、报名和考试

  1、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采用网络方式全省统一报名,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2、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名方能生效。

  3、考试

  10月10日—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10月13日上午9:00-11:30,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四、面试和考察

  全省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面试、考察工作由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察人选比例,以及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构成比例待定。

  五、体检

  体检由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rc.gov.cn)、滨海司法行政网(www.bhsf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待遇

  凡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服务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工资待遇为我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今后随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从起薪之月起,由人社和司法部门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统一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89196060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  海  县  司  法  局

  滨海县2013年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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