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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09-07 15:04:23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现辽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liaoning/)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辽宁省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

  二、招聘方式及组织

  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人员的报名、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局进行。

  招聘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由省国资委组织。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招聘单位是辽宁省国资委所属省直企业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人数为3名。

  四、招聘步骤

  1.岗位查询: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3年省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9月9日至9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9月9日9时至9月15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9月9日至16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后,考生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省国资委咨询。

  3.缴费标准及确认。本次考试考务费按50元收取。报考人员通过审查后,于2013年9月9日11时至9月16日17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应及时查看本人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9时至10月13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联系解决。

  报名其他要求按辽宁省人事考试局发布的《2013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通知》要求执行。

  五、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为准。

  六、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局进行。

  2.面试

  (1)考生参加面试前,用人单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3)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是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4)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3.体检

  (1)依据考试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需要递补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5.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辽宁省国资委网站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如因取消资格、拟聘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在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86903800。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3年省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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