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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应聘须知

2013-11-06 15:15:33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0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6日16:00期间,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上午8:30—11:00。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A)、卫生(B)、教育(C)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相关内容复习准备。

  现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handong/)将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应聘须知公布如下: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

  (4)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 岗位性质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的含义?

  A代表综合类,B代表卫生类,C代表教育类。

  4、填报《报名登记表》应注意什么事项?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 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11月12日前取得。

  6.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 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岗位条件中“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的“2年”如何计算?

  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如下: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3年11月12日,应聘人员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

  9.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0.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

  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2.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这部分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11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806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3. 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材料主要有:

  (1)《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书等;

  (5)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书等;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按本须知第8条提供相应的报到证、聘用合同、工作协议、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证明材料;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学历学位证、户口薄、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9)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面试的,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0)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3年11月12日前取得。

  16.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17.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8.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9.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0.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1、《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的适用范围?

  《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仅适用于此次2013年度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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