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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锦屏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

2013-11-14 16:28:04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锦屏县201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

  为有序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构建和谐锦屏。根据省、州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员、有序开发、困难援助”的原则,对我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失业状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援助,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和我县实际,2013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16个,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9个、保洁员123个、司法矫正员18个、托老服务员16个。详见《锦屏县201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一览表》。

  (二)岗位职责

  1、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职责。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协管工作;做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生态移民、进城务工农民、就业创业典型、企业用工需求等调查统计工作;宣传和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协助人社中心收缴社会保险费、整理档案、资格认证等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引导劳动者创业、转移就业、劳务输出;协助做好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做好乡镇政府及人社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2、保洁员岗位职责。负责清扫乡镇、社区小街小巷环境卫生,清理公共卫生死角,督促住户垃圾定点堆放,保持社区卫生整洁。

  3、司法矫正员岗位职责。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考察、教育改造、就业指导、培训和生活帮扶工作;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完成安帮办和司法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托老服务员岗位职责。做好敬老院老人的日常饮食和起居服务;协助院内老人搞好个人卫生,为老人洗晒衣被;协助院内行动不便老人的生活起居(含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等),促进老人身心健康;协助做好物资采购、物资登记工作;负责院内外清洁卫生,做到院容整洁美观、室内东西摆放整齐;搞好院内安全保卫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保证使用安全;爱护公共财产,管理好院内财产和花草树木,搞好环境绿化;协助调解院内老人的矛盾和纠纷等工作。

  三、招聘原则、条件及援助对象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县城镇户籍(非农业户籍);

  2、女18—49周岁(即: 1964年11月1日 及以后至 1995年10月31日 及以前出生)、男18—59周岁(即: 1954年11月1日 及以后至 1995年10月31日 及以前出生);

  3、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4、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5、具体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援助的对象为:

  1、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①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②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⑤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⑥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1、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能够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双诚信、双承诺”证明的人员除外);

  2、处于缓刑期间或戒毒期间的人员;

  3、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同一户口簿的就业困难成员只援助1人);

  5、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

  6、正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7、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8、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9、社会基层组织机构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或经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益性岗位招聘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采取张贴公告、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pzf.gov.cn)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形式进行宣传。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1 月 19 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5:30

  2、报名地点:县体委球场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公益性岗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③《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注:此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需复印第2—6页)

  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毕业证》、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安置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报名时,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可预先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www.jpzf.gov.cn)下载《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岗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聘方案》对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情况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及时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公示(公示期2天)。

  (四)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报名人数超过报考岗位招聘名额的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初中及以下阶段《语文》、《数学》以及近期时事政治的《综合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 11月24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于 11 月 23 日上午 8:30至下午5:30到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需同时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体检。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结束后,按本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重新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报考岗位招聘名额的,直接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纪委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象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对象当场签字确认;体检对象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对象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体检医院商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是否延伸检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岗位招聘名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考核对象为体检的合格人员。考核工作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填写考核材料。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由用人单位报经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能够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双诚信、双承诺”证明的人员除外);

  2、处于缓刑期间或戒毒期间的人员;

  3、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同一户口簿的就业困难成员只援助1人);

  5、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

  6、正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7、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8、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9、社会基层组织机构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或经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考核工作于 2013年12月6日前 完成。有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公告栏、锦屏县人民政府网(www.jp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初次聘用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二)聘用管理。各用人单位要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含职责、制度、纪律、目标任务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杜绝公益性岗位人员吃空响、请人顶岗和长期不在岗等现象发生。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确定,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司法矫正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上班;保洁员、托老服务员按岗位需求上班。要定期不定期对其是否服从安排、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是否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解聘,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三)补贴标准。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岗位补贴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给予补贴,其他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四)经费开支渠道。岗位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60%、县财政承担30%、用人单位承担10%。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公益性岗位的认识。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岗位。各单位、各部门要作好宣传,正面引导,确保我县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履行审核、申报程序。各用人单位要安排人员负责公益性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等工作,要深入到村(社区)到户,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核实,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扩大援助的对象和范围。

  (三)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监考、阅卷、体检等职责以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严肃招聘纪律。我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执行,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严肃处理。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至聘后管理整个过程,如发现应聘(聘用)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七、公益性岗位聘用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7229726   7229736

  监督电话:(0855)7221936

  附:1、锦屏县201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一览表

  2、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锦屏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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