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简章
苏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简章
学校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重点专业高层次人才33人。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高校教学科研相关工作;爱岗敬业,具有钻研精神和服务意识;
3. 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实践较强,具有优良的教学组织及科研学术素养,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计算机应用水平良好;
4.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苏州市职业大学紧缺重点专业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聘用管理及待遇
1. 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学校负责办理聘用期间事业单位人员各项社会保险;
2. 受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录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
4. 在聘期内,一方提出中止合同,须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涉及赔偿问题的,按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5. 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学校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6. 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两种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苏州市职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A4规格)、应聘材料。电邮主题(或邮件信封)注明“姓名+毕业学校(或现在单位及职称)+专业学科+最高学历学位+岗位序号”,扫描件请注意压缩尺寸大小;
3. 应聘材料要求:
(1)应届毕业生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户籍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一寸免冠近照。有正式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也须提供人事(劳动)及档案关系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主要工作业绩证明、各层次学历学位证、职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及档案关系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劳动手册、个人社保手册、离职证明、就业失业手册(失业证明)、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一寸免冠近照。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面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专业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学校审核报名资料后,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六、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如要递补,由学校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1. 学校根据招聘专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及政审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2.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3. 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市人社局关于面试工作“十不准”的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3850。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十、招聘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06号(215104)
联系部门: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2983
招聘邮箱:rsc@jssv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svc.edu.cn。
苏州市职业大学
附件1:苏州市职业大学紧缺重点专业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苏州市职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苏州市职业大学紧缺重点专业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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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 |
学历条件 |
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1 |
教师 |
计算机相关专业教学科研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教授 |
2 |
教师 |
体育教学与研究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人体运动科学 |
教授 |
3 |
教师 |
数学教学与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数学 |
教授 |
4 |
教师 |
“两课”教学与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教授 |
5 |
教师 |
英语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英语 |
教授 |
6 |
教师 |
企业管理教学科研 |
1 |
博士研究生 |
管理学 |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方向 |
7 |
教师 |
从事财会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具有财会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8 |
教师 |
从事金融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金融学 |
具有金融专业、经济学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9 |
教师 |
计算机相关专业教学科研 |
3 |
博士研究生 |
嵌入式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技术 |
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副教授职称 |
10 |
教师 |
教学科研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光伏技术、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系统 |
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11 |
教师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通信工程(射频与微波方向) |
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12 |
教师 |
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电气自动化 |
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13 |
教师 |
体育教学与研究 |
1 |
博士研究生 |
体育 |
社会体育方向 |
14 |
教师 |
食品分析、食品质量管理、功能食品专业的教学和研发 |
1 |
博士研究生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检测 |
食品分析与安全评价学科带头人,有食品相关专业建设和管理背景。或具有教授职称。 |
15 |
教师 |
日语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日语 |
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16 |
教师 |
实训实验教学及数控竞赛指导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机械工程类 |
要求参加过省级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
17 |
教师 |
计算机专业实验实训 |
3 |
硕士研究生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数据库方向、计算机软件开发 |
18 |
教师 |
教学科研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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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教师 |
德语教学科研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德语 |
讲师及以上 |
20 |
教师 |
服装制板工艺、服装制图、裁剪工艺,服装设计等课程教学及研究 |
1 |
硕士研究生 |
服装制版与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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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教师 |
音乐教学与研究 |
1 |
硕士研究生 |
音乐学、音乐表演 |
民乐专业方向(二胡、琵琶等)。具有组织民乐队、指挥、配器、编曲能力 |
22 |
教师 |
艺术设计教学与研究 |
1 |
硕士研究生 |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 |
设计艺术学或建筑学方向 |
23 |
教师 |
美术理论教学与研究 |
1 |
硕士研究生 |
美术理论、美术史 |
中外美术史,设计史、博物馆学和文化产业学方向 |
24 |
教师 |
会展管理专业专业教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会展管理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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