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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安局遴选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公告

2013-12-11 10:22:53 字号: | | 推荐课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递补体检工作安排的公告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或专业技术业务水平测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现将此次公开遴选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递补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递补名额及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共计递补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递补体检安排

  (一)递补体检时间:2013年12月12日。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上午8:00时前到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繁雄大道西段万象北路18号,见附件2)。体检集中地点为: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住院部一楼学术厅(体检部旁边)。未在体检当日8:00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无法做出体检结论的,视为不合格。

  (三)递补体检结论及后续考察事宜将于12月16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遴选单位或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或专业技术业务水平测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合格后,由成都市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考察。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体检费用(约550元)、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签字笔。

  (二)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民警的指挥。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参加遴选的资格。

  (五)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407323)咨询。

  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位置图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公安局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成都市公安局2013年下半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位置图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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