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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试院:带手机入考场14人被禁考5年

2014-03-21 16:42:18 字号: | | 推荐课程

  近期,深圳市各类考试较多,4月7日,2012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将举行。近日,深圳市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参加考试勿将手机带至考座。据悉,去年14名报考公务员考生因带手机入考场,受到了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因近期我市各类考试较多,根据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将手机带至考座是违纪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据市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报名我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考试的43228人中,有14名应考人员将手机带至考座并使用,受到了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市考试院提醒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进入考场后应将携带的手机关闭电源,并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切勿带至考座。

  据了解,将手机带至考座,很可能严重影响考场秩序,因此在各类考试中,这种行为都是严厉禁止的。将手机带至考座会有以下影响:一是部分人可能忘了关机或设置了闹铃,在考试过程中很可能发出响声,对其他应考人员造成干忧,打乱他人思路;二是持有人可能会利用手机存储考试内容、拍摄传送试题或接收场外发送的考试答案等,客观上具备了高科技作弊的条件。该负责人说,要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就要确保每个环节的公平、公正,所有应考人员都应当共同遵守考场规则,杜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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