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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铜陵市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通知

2014-06-10 14:15:22 字号: | | 推荐课程

  铜陵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警察职位
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

  根据《铜陵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铜陵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地点

  铜陵市北京西路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三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照安徽省及铜陵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中有关“资格复审”环节的要求,提供与报考职位条件相符的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含按公告中要求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须录用满2年)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6、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确认

  对经复审后符合报考职位公布条件的考生,将发放面试通知书,经确认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相关要求和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在规定的面试报到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铜陵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附:铜陵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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