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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遵义市湄潭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2014-06-12 14:25:48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一、考生应在面试日上午7:40前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考生休息室集中。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迟到20分钟(8:00分以后)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顺序抽签确定后,考生要在抽签顺序表上签名。

  三、在休息期间,不得离开休息室;需要去卫生间的,需经休息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1名工作人员陪同往返,不得与他人接触。

  四、考生的通讯工具,应关机后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即使放在包或口袋里也要一并上交),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处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如发现不交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五、面试实行备考答题制,即考生在进入面试室答题前,先到备考室备考5分钟,然后进入面试室答题,答题时间为5分钟。考生在备考室备考,不得互相交流,不得在试题上乱写乱画,更不得将试题带出备考室。考生在候考期间要坐在指定位置,不能再用笔答题和互相交流。

  六、考生面试时,由联络员引领到备考室和面试室。

  七、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主动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准介绍自己的姓名,如面试题涉及介绍自己的简历时,也不准介绍自己的姓名。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后,请说“回答完毕”。

  八、面试结束后,不得大声喧哗,由面试室联络员引领到候分室休息,等候面试成绩,听完成绩后即离开考场。

  九、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面试资格。

  十、请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要变更电话号码,请与招考办联系。体检、政审、聘用等事宜招考办将电话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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