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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曲靖市广播电视系统招聘播音主持公告

2014-07-22 15:43:44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曲靖市广播电视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曲靖市广播电视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曲靖电视台、曲靖人民广播电台(单位地址:麒麟区子午路广电大楼)及曲靖市广播电视局麒麟分局(单位地址:麒麟区麒麟巷)、罗平县文化体育广电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罗平广播电视台(单位地址:罗平县罗雄镇九龙大道)、马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马龙县广播电视台(单位地址:马龙县通泉镇文化路46号)。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广播电视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广播电视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得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未就过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在电台、电视台从事播音主持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曲靖市广播电视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曲靖市广播电视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共8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广播电视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核有效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须缩减招聘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报考人员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 8月25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 8月25日及以后出生);电台播音主持岗位报考人员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 8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 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201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有2年及以上播音主持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不限专业。

  6.招聘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未就过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县级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已婚人员须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就过业保证书;

  有在电台、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县级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还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聘用合同及从事播音主持岗位工作履职年限证明;用人单位的其他在职在岗人员还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和县级人社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及从事播音主持岗位工作履职年限证明。

  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不予报名。

  7.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参加笔试。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2011年以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在读的非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广播电视局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9:00――下午17:30,8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30,共2天,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及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广电大楼一楼播音主持人招考办公室 。

  (三)报名及资格复审

  考生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确认其真实性。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报名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认可。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及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于2014年8月26日下午17:30前到曲靖市广电大楼一楼播音主持人招考办公室领取。

  (五)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及资格复审后现场交费。

  报名结束后,对于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不直接联系考生另报其他岗位。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由曲靖市广播电视局在规定网站公布。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规定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免除报名费。

  (六)学历性质认定

  考生在应聘前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专业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100分,《专业知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4年版)》。《专业知识》主要考新闻、播音主持及写作等相关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

  (二)笔试时间、地点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14∶30—17∶00考《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曲靖广电大楼二楼考场。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政策性加分。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过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政策性加分的参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文件有关加分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相关加分证明材料办理加分手续。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10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拟面试人员的确定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需要缩减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或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曲靖市广播电视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广播电视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递补人员由曲靖市广播电视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按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的《曲靖市广播电视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9月上旬(具体时间详见面试方案)。

  3.面试地点:曲靖广电大楼二楼考场

  4.有关事项

  (1)面试采用问答及模拟现场播音、节目主持的面试方式进行。由曲靖市广电局牵头,邀请省电台、电视台专家与我市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共7人组成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

  (2)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46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市、县广电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市、县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市、县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广播电视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曲靖市广播电视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市、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市、县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广播电视局 0874——8988181

  监督举报电话: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3128031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967947、8967925

  附:曲靖市广播电视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计划表.xls

  曲靖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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