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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镇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4-09-26 15:09:10 字号: | |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chongqing/)将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镇事业单位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重庆市永川区201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36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从永川区优秀村(社区)在职干部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指标共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重庆市永川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专职工作者(不包括代理岗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截止报名当日,报考人员须担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或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满5年及以上。任职时间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计算,其中,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累计计算方法为:实施选聘分离前担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文书、计生专干、综治专干、社保员需满1年及以上方可与实施选聘分离后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党建文秘助理员、民政社保助理员、综治平安助理员、卫计妇幼助理员、城市管理助理员合并计算。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截止报名当日,报考人员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2006年以来在各类招录(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方式

  此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同一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7室事管科(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

  3.报名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2)镇街初审。各镇(街道)党(工)委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镇街初审情况,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4.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和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还须提供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其中,今年1月全区统一招聘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提供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期补聘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提供镇街研究决定聘用的会议纪要(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形成纪要或记录的,须由镇街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写“复印属实”,并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鲜章。

  对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在所在镇(街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资格初审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5.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10月30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1月1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凡考生笔试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与面试、体检等有关的事宜,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上进行公示和发布,届时不再单独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要求。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连续任职年限(精确到月)较高(较长)者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四)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党(工)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聘用岗位等。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聘用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考服务电话:49822425

  附件:

  永川区201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永川区201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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