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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肺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09-28 14:28:28 字号: | |

  上海市肺科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创建于193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与科研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专科教学医院,主要诊疗特色为呼吸系统领域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疾病及其它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医院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环境整洁,设施精良,是“上海市花园单位”,连年跻身全国医院排行榜百强。医院连续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行风政风测评成绩全市前茅。

  医院开放床位数980张,设有胸外科、肿瘤科、呼吸科、结核科、职业病科等14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和多个研究机构。现拥有胸外科、呼吸科、职业病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

  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医疗岗位,职数11名

  (二)护理岗位,职数10名

  (三)医技(含药剂)岗位,职数10名

  (四)卫生信息统计岗位,职数2名

  (五)财会岗位,职数2名

  (六)医疗卫生管理岗位,职数3名

  (七)工程师岗位,职数2名

  (八)病理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九)放疗科学科骨干岗位,职数1名

  (十)麻醉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十一)超声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十二)超声科学科骨干岗位,职数1名

  (十三)心内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十四)内镜中心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十五)肺功能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十六)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十七)核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十八)护理学科骨干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医疗岗位

  岗位需求:胸外科、麻醉科、呼吸内科、肿瘤内科、心血管内科、职业病科、医学影像(放射、核医学)、超声科、急诊科。

  任职条件:

  1.医学专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2.2010年(含)以后毕业的需具有2010年以前取得的中级职称资格或《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

  3.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4.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护理岗位

  任职条件:

  1.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三)医技(含药剂)岗位

  岗位需求:影像科、检验科、放疗科、病理科、药剂科、化学中毒理化实验室、外科实验室等。

  任职条件:

  1.影像医学技术、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放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微生物或分子生物学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四)卫生信息统计岗位

  任职条件:

  1.信息管理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五)财会岗位

  任职条件:

  1.财务管理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六)医疗卫生管理岗位:

  任职条件:

  1.卫生管理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七)工程师岗位:

  任职条件:

  1.基建工程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八)病理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主任医师和教授资格、硕导及以上,博士;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承担或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一定国内学术地位;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九)放疗科学科骨干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博士,45岁以下;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承担或完成过省部级课题;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麻醉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主任医师和教授资格、硕导及以上,博士,50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承担或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一定国内学术地位;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一)超声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博士,50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主持省部级课题,发表学术论文多篇;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二)超声科学科骨干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硕士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

  2.有一定科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三)心内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博士,45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四)内镜中心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主任医师、教授资格,博士,50岁以下;

  2.从事内镜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E–Bus及内镜治疗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承担或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一定国内学术地位;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五)肺功能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博士,50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承担或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一定国内学术地位;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六)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主任医师、教授资格,硕导及以上,博士,50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承担或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一定国内学术地位;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七)核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博士,45岁以下;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承担或完成省部级多项课题;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八)护理学科骨干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护师资格,硕士,40岁左右;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省部级课题,发表论文多篇。有较强行政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

  2.报名方式

  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书面或电子版)发至:上海市肺科医院人力资源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E-mail:feike_ren@163.com。

  3.资格审查

  上海市肺科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4.面试及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及考核名单。由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面试与考核,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面试通过者,组织体检。体检在上海市肺科医院进行。

  6.考察

  由上海市肺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政民路507号     邮编:200433

  联系人:孙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5111879

  E-mail:feike_ren@163.com

  上海市肺科医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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