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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绍兴文理学院招聘辅导员和实验员等公告

2014-11-27 17:51:1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绍兴文理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和实验员等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以及《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引进人才和招聘教职工工作的规定》(绍学院发[2013]157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实验员等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绍兴文理学院是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1.辅导员岗位:
人数 条件
性别 条件要求
15
(包括4名研究生辅导员)
男性9人
女性6人
2015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5日及后出生),中共正式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全日制公办本科(不含独立学院)毕业且本科阶段就读学校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艺术学、体育学等特殊学科要求为国内知名的专业院校。
  2.实验员岗位:
部门   人数 性别 条件
专业条件 基本条件
化学化工学院 分析测试中心 1 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须精通大型仪器设备分析)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5日及后出生),全日制公办本科(不含独立学院)毕业且本科阶段就读学校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纺织服装学院 省清洁染整重点实验室 1 不限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综合实验室 1 不限 管理科学与工程
音乐学院 琴房 1 音乐学(有钢琴调律基础)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5日及后出生),全日制公办本科(不含独立学院)毕业且本科阶段就读学校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艺术学学科要求为国内知名的专业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3年(截止到2014年11月24日)以上工作经历且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美术学院 美术教学实训中心 1 视觉传达设计(有计算机基础)
兰亭书法学院 书法实训中心 1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有书法基础)
医学院 医学实验中心 2 不限 临床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实验室 2 不限 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地质工程
校岩石力学与地质灾害实验中心 2 不限 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5日及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1年(截止到2014年11月24日)以上相关实验室工作经历。
  注:全日制公办本科(不含独立学院)毕业且本科阶段就读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硕士阶段在海外高校(学术机构)毕业,或本科和硕士阶段在海外高校(学术机构)毕业,符合条件可以报考(海外高校应为教育部注册认证的高校)。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2014年12月24日。报考人员进入绍兴文理学院招考系统(http://apply.usx.edu.cn/)的“非教学岗位招考”栏目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1月28日-12月26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推出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至少应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可在公告栏中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15年1月5日-1月9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均由笔试、面试组成。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占40%、60%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1月13日公布,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1)资格复审: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面试对象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由所在学校提供的入党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5年1月17日到学工部参加资格复审;
  其余岗位的面试对象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5年1月17日到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后再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竞聘演讲的方式进行,于2015年1月18日上午进行,竞聘演讲包括主题演讲和回答提问两个部分,时间一般为6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公布成绩并备案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并予公布,各岗位的综合成绩将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由校长办公会议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和递补的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由人事处负责进行。
  (五)公示、录用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情况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其他
  1.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
  2.若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因故放弃或因工作经历弄虚作假等被取消资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岗位的递补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3.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对不能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为农业户籍的,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
  4.招聘问题咨询电话:0575-8834238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341824。
  5.通讯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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