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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招考要求

2014-12-31 16:50:28 字号: | | 推荐资料 重庆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2015年上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公布,招考工作预计将在2015年3月启动。重庆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考生若有需要可参考《2015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智能升级版提前复习备考。

  现重庆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chongqing/)与广大考生一同分享2014年上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招考要求,2015年招考具体要求以2015年公告为准。

  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已取得或者能够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内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14年毕业生;

  (三)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户口已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0日至1996年3月10日期间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监狱人民警察狱医职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2014年3月10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它要求:


  1.招录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底。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人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我市2011年、2012年的选派“大学生村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参加我市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符合条件的人选放弃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录用资格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以及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也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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