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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15-01-12 13:33:09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以工科专业为主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并于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项目验收。创办五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求是、笃实、创新、立业”的校训,按照“内涵发展,质量立校;开放融合,服务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质量为本,培养技术应用型、工程实施型、基层管理型的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致力文化传承,强化科技服务,拓展开放式教育。目前,学校政校企合作平台稳固,社会服务能力强,是华南地区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有广州天河和花都两个校区,开设专业41个,全日制在校生约14000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26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待遇及优惠条件

  (一)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带头人待遇可面议。

  (二)优惠条件

  1.正高职称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家费20万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家费15万元;大学本科学历,安家费1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其安家费按1.5人计算,即一个人拿全额,另一个人拿半额。

  2.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费:工科3万元,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已享受安家费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正高职称人员,不再享受科研启动费。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28日止。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注明应聘岗位及岗位代码,否则不予受理。有意应聘者,请登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与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招聘公告上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gdcp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

  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要求发送的,不予受理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dcp.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我校将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15年3月16日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发布复审通知。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根据复审通知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期间有2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聘者政治面貌、工作职务和工作年限等);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担任过校、院(系部)学生会、团总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者,须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部)开具证明材料原件(具体模板见附件4)或提供相应的聘书原件、复印件。

  (6)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复印件。

  (7)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9)《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个人亲笔签名)。

  五、考试

  1.应聘岗位要求只有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才符合条件的,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其它注明需参加笔试的,不论具备何种学位和职称,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要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考生务必留意网站信息。同时,我校亦拟采用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1)专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时间约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成绩×50%,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应聘岗位只要求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应聘岗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辅导员。面试采用自我陈述及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个考生自我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自我陈述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单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得出平均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辅导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高等院校2015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三)年龄要求计算截止至2015年3月16日(资格审核结果公布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

  (二)咨询电话:020-85684980(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马老师);监督电话:020-37231776(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4:证明(模板)(仅针对辅导员岗位).doc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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