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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金昌市考录公务员体检工作通知

2015-01-27 13:25:22 字号: | | 推荐资料 甘肃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关于金昌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金昌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甘肃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ansu/)g现将金昌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见《金昌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5年1月28日上午7:30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后院集中点名统一乘车,由金昌市考录办统一组织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体检费用(预计500元,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据实收取)。

  3、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当日早晨要空腹(不要吃饭、喝水);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市考录办书面说明情况,市考录办将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需在体检结论公布后七日内向市考录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市考录办按照《公告》要求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要求准时参加体检,凡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集合点名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考生亲属不得尾随至医院,否则考生按违纪处理。

  7、《体检表》由本组领队传递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生集合点名后,所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上交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随身携带的包袋、纸张等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统一存放。

  9、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过程中违纪所产生的职位空缺,经市考录办同意后,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进行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附件:

  1、金昌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

  2、金昌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复检申请表

  金昌市考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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