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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人民政府编制外人员招聘简章

2015-02-02 16:38:09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海沧区东孚镇人民政府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和便民服务中心网格员6名。公布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相关政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工作管理,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能够适应加班,勇于应对复杂情况。

  3、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

  5、厦门户籍。

  6、海沧户籍且通晓闽南语(或退伍军人)的网格员岗位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3分。

  7、岗位要求相关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发布。由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人民政府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www.haicang.gov.cn)和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社区信息平台网站(http://dfz.shequ.org.cn)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者可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部门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名表各贴1张,另2张背面书写姓名)。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5日-2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笔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至招聘部门报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无违法违纪的记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水平,采取闭卷写作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参加面试的人员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7、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排名,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将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异议,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进行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8、考核政审。对体检通过的人员进行综治、计生和无犯罪等情况考核政审。

  9、递补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应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给予递补1次。

  10、公示。对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和东孚镇社区信息平台网站公示3天。

  11、办理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三、报名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海沧区东孚镇人民政府。

  2、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社区信息平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网页或到报名点查询。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日

  附件下载: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人民政府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人民政府招聘网格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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