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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金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征集陪议人员的公告

2015-03-03 14:43:41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金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征集陪议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自觉接收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开行政案件复议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金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复议陪议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陪议人员职责

  (一)参与案件的调查;

  (二)参与案件的合议;

  (三)参与案件的听证。

  行政复议陪议人员在案件合议过程中可发表自己的意见,合议组应将其意见记录在卷,正确的意见应予采纳。

  二、陪议人员选聘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参加行政复议案件的陪议:

  1.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无刑事犯罪记录;

  3.具有一定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专业知识;

  4.与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5.行政复议机构邀请或本人申请并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行政复议陪议人员:

  1.因违法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三、陪议人员选聘方法和程序

  (一)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部门和相关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推荐报名,或由公民个人自荐报名;

  (二)经金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县法制办)审查后(必要时进行相应调查),初步确定行政复议陪议人员的人选;

  (三)由金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讨论审定行政复议陪议人员的人选,并颁发聘书;

  (四)经金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聘任后,行政复议陪议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布。

  四、其他事宜

  (一)单位、组织推荐或公民个人自荐的,应于2012年3月12日前向金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县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陪议人员推荐表》或《行政复议陪议人员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各1份和1寸彩色照片(标准像)1张。申报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2919101942@qq.com。

  《行政复议陪议人员推荐表》或《行政复议陪议人员申请表》可登陆金堂县公众信息网下载,或者直接到金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县法制办)领取。

  (二)参加陪议无报酬。

  (三)不明事宜可与金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县法制办)联系(联系电话:84921635)。

  特此公告。

  附件:

  1.《行政复议陪议人员推荐表》

  2.《行政复议陪议人员申请表》

  金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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