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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充市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2015-03-22 10:52:17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2015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和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现公告2015年南充市省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上午9时--3月20日晚上12时。网址:www.nmec.org.cn(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考生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类别等,如填写错误,后果自负。

  二、现场报名审核时间:2015年4月2日—4月9日,地点: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和平东路和平巷15号:南充市卫生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南充卫校老校区旁)咨询电话:0817-2391259。

  各县(市、区)及有关医疗机构的考生按以下时间安排前来考点现场报名和审核(非指定日期前来不予受理,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

  4月2日  阆中市           4月3日 南部县

  4月4日  西充县  营山县   4月5日 仪陇县

  4月6和4月7日  蓬安县  嘉陵区  高坪区

  4月8、9日  顺庆区、市直属及驻市医疗卫生机。

  三、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向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医疗机构公章);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医疗机构公章)。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1)。

  特别注意:考生今年必须填写2015年新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请按相关要求详细填写并盖相应鲜章。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

  6、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2份;

  (以上七项资料按照此顺序排放,复印件要完整、清楚,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 A4纸,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7.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只限应届生;

  9.所有报考考生需提交与报名表上传照片一致的近6个月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3张。

  特别说明:

  1.微机录入后方为报名完成,未按程序完成最后微机录入报名确认(即使已交纳了报名费),而造成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需补充资料而未能联系到本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有报名政策变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4.因四川省2015年度医考考务会议还未召开,报名政策和现场审核工作安排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南充市卫生局网站公告。

  >>点击查看附件

  南充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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