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贵州 > 正文

2015年毕节市织金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5-04-29 13:48:48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毕节市织金县2015年招聘乡镇(绮陌/三甲/八步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1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绮陌、三甲、八步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见《织金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绮陌、三甲、八步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4月28日在织金县所辖乡镇(含绮陌、三甲、八步街道)的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1届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2.选聘到织金县基层项目服务现在岗或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织金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部队所在地为织金县的随军家属;

  5.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织金县的退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截止2015年4月28日在织金县所辖乡镇(含绮陌、三甲、八步街道)的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1届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5年4月28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报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规定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截止2015年4月2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截止2015年4月28日织金县内在职在编的;

  4.截止2015年4月2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8.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

  9.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0.聘用后的职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12.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

  四、报名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10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在考察时提供毕业证书验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

  5.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名信息表》,下载并在《报名信息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不能对《报名信息表》格式作任何改动),用A4纸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受理后,若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符合职位的报考条件,则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不搞任何形式的培训。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于2015年5月22日—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领取。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发布。

  未取得有效成绩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在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考生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公开发布。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

  1.毕业证书(2015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县在职考生需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任职届满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须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须持驻织金部队出具随军家属证明;

  8.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八、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以现场同一职位采用相同试题进行面试,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面试相关事宜、面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发布。

  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职位的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同一职位总成绩末位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新一轮面试,复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县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不合格,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不再实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截止2015年4月2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近三年中年度考核有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5.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

  6.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信息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情况的;

  8.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证书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10.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十一、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行文聘用。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间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我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出县外和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招考。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组织领导(略)

  十四、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7638338

  监督电话:织金县纪委、监察局:0857—7621338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应准考证方能参加,未携带两证的,无论任何情况都不能参加考试、体检。

  2.此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都将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公开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织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问题 更多问题>> 我要提问

教材
题库
我要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