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招考公告 > 面试 > 广西 > 2015年河池市公务员第一批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2015年河池市公务员第一批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2015-05-25 14:06:30 字号: | | 推荐课程

  河池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第一批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公务员职位(含第二批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1.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以及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2.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16个享受艰苦边远津贴政策县,以及自治区或市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紧缺职位(指政府部门的城乡规划管理、海监船员以及政法机关的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职位)以及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3.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参加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

  选调生职位(含第二批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选调生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莫庆录等1850名考生为(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一)。确定韦建设等102名考生为选调生(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5年5月25日15:00至29日18:00。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1. 面试资格审查报送材料内容

  (1)公务员职位考生须报送的材料如下: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此外,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均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下“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录“生产一线”人员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村(社区)“两委”成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2)选调生职位考生须报送的材料:

  属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

  属国(境)外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1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⑤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3)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方式

  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送。

  公务员职位:报考市直单位入围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到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乡镇单位入围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选调生职位:将材料报送河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市政办公中心216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邮编:547000,传真:0778-2307752)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将于2015年6月5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河池先锋网(网址:http://www.gxhcxf.gov.cn)、河池市人才网(网址:http://www.hcrc.net.cn)上公布,敬请关注。。

  (二)本通告发布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和放弃面试资格(包括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附件:

  1. 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2. 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市公务员局

  2015年5月25日

推荐课程
地方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官方微信
在线课程
国考专题
我要提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