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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桂林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06-26 16:29:44 字号: | | 推荐课程

  桂林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李淑英等236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集中验证时间、地点

  1.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考生

  时间:2015年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环城西二路71号)二楼大会议室,可乘坐1路、21路、36路、205路、301路公交车到东安路口站下车。

  2.报考其他职位考生

  时间:各考生应在2015年7月6日至7月8日进行验证,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可乘坐22路、23路公交车到西门桥站下车。

  外地外省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可在面试前2天(7月9日至10日)进行零星验证(地点: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4楼,公务员考录科)。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生源地或常住户口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1.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考生

  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地点:桂林高级技工学校(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可乘坐100路公交车到桂林高级技校站下车。

  2.报考其他职位考生

  时间:2015年7月11日、12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地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0号,市体育中心北侧),可乘坐23路、100路公交车到毅峰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报考人员放弃,决定取消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岗位(职位代码为:030005008001)等27个职位的27个录用计划,确定4个职位减少4个录用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

  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和公安(包括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报考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集中时间、集中地点以桂林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面试结束7日后在桂林党建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的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及安排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标明的时间须在7月4日、11日或12日于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73-2825516

  桂林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科  0773-2825843、2812551

  附件:

  1.桂林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桂林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阶段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表

  附件:1+2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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