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经县有关部门批准,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名条件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法律专业、体育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须知
1、8月3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在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县城城西开发区检察院办公大楼3楼313室)接受应聘者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工作经历证明、本人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2张。
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科目:计算机、听写)、面试、体检及政审工作。考核、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详情请咨询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咨询电话:8636710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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