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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汾市襄汾县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从教育系统选调文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2015-09-15 15:58:16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为满足我县部分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文秘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教育系统选调文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编正式教师,年龄不超过 35周岁( 1980年 6月 30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计划

选调文秘工作人员 10名。

四、选调条件

1 、襄汾县全额财政开支的在编正式教师;

2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选调办法和程序

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选调由县选调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教育局具体实施,采用考试和考核的办法公开选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公告

由 教科局负责发布公告,通知所有下属学校及相关人员。

2 、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 9月 14日—— 9月 18日,县教科局人事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 、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2份。

5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6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由本人如实填写《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

6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 1)受过刑事处罚的;

(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 5)尚在见习期、试用期内的;

(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二)考试

考试由县选调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具体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若达不到 3:1比例,由选调工作领导组按有关规定核减选调岗位数。

考 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 40%(保留两位小数)

1 、笔试

( 1)命题和阅卷:由选调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 2)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 100分,及格线为 60分。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 3)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占 30%)、县情和专业知识(占 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县情主要考察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县情实际的认知水平。专业知识主要为文秘相关知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文写作和文字综合能力。

2 、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制定实施方案,经县选调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统一组织实施。

(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 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人数未达 3:1,根据选调计划 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 2)面试总分为 100分,分专业测试或专业解答。

( 3)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选调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

(三)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 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提出退出,不得递补。

考核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制定,报选调工作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将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得递补。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五)确定选调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县选调工作领导组根据工作需要,将选调人员分配到有关的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得递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 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办理调动手续;经考核不适应文秘工作者,回原单位工作。

(三)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应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选调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有关部门要按照选调办法,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和命制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保证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选调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三)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工作人员和选调人员的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选调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襄汾县选调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范志军(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明星(县政府办主任)

刘安民(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洪五生(县纪委副书记)

赵书堂(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楼生(县财政局局长)

李玉明(县编办主任)

刘彦青(县教科局局长)

李戈林(县公安局政委)

关悟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中心主任 )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候瑞同志担任。

联系电话:

组织部: 3820098

人社局: 7183983

教科局: 3530012

 

附件:选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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