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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漳州市女子看守所招聘女协警简章

2015-09-30 22:35:26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女子看守所决定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10名女协警,作为辅助力量开展工作。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一)招收对象

中专以上学历,户口在漳州(含各县市区),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

2.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会使用电脑,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有法律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的优先。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等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漳州市女子看守所综合楼二楼会议室(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联系人:林敏副所长,联系电话:13605063535)

(三)有关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他证件留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4张。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相同。

(二)面试内容: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应变能力等等。

四、聘用 

(一)在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在公示7天期满后一个月内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示拟聘用对象无异议后,应聘人员到漳州市女子看守所上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期满考察合格,由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二年,期满后可再续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工资待遇:月工资人民币2500元(包括个人养老、社保、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岗位考评等,并提供食宿)。

(二)本简章由漳州市女子看守所负责解释。

漳州市女子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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