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法制办公室选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职位表
序号 | 录用单位 | 招考职位 | 单位类别 | 人员类别 | 职位代码 | 录用 人数 | 招考对象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历 | 学位 | 户籍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研究生 | 本科 | 大专 | ||||||||||||||
1 |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区法制办工作人员 | 机关单位 | 专业技术雇用人员 | ---- | 1 | 往届毕业生 | 法学(A0301) | 法学(B030101) | ----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 40周岁以下 | 1.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3.录用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 | |
合 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