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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招聘员工的公告

2015-10-19 11:54:32 字号: |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8名,其中财务工作员2名,资产管理员2名,办公文秘员2名,担保业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名额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及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下表。其中:学历及专业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以上证书需符合国家认证标准)。
  序号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
  1 财务工作员 2 金融、财会、经济、审计类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金融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 资产管理员 2 资产管理、建筑类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具备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专业技术资质者,或具有两年以上从事资产管理及建筑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
  3 办公文秘员 2 中文、行政、文秘类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具有基本的公文写作知识和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进行文字编纂和加工的能力。具有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4 担保业务员 2 会计、审计、金融、税务类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具备两年以上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合计 8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综合测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一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9日上午8:30至2015年10月27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
  叙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杨武坊惠绅商厦绿源超市三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叙永县国资公司2015年招聘报名信息表》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附学信网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相应专业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个人简历及自我推荐材料1份;
  (5)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6)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主要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予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加分:有财会类、财务类、经济类、审计类、金融类、建筑工程类等相关初级职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中级职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5分。
  3.面试。分岗位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低于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4.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全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确定。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主要审查应聘考生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招聘岗位的要求。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政审考核时间计划安排在2015年11月上旬进行。
  (五)递补
  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仍有缺额的,国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提前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待遇
  新聘员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领取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1400元/月/人,绩效工资参照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另外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适当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叙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因应聘考生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叙上述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体检、政审考核、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若本次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则对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行递减。
  (四)本公告由叙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监督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国资公司监事会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0830—6232218
  附件:叙永县国资公司2015年招聘报名信息表
  叙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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