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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咸阳市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10-29 00:00:00 字号: | |

为加强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经研究,杨凌示范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后附《杨凌示范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截止10月24日未解除各类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在禁考期内的。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不准许报名。同时,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高一层学历或双学位的学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费(资格审核)、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信息在杨凌示范区公众信息网(http:// www.yangling.gov.cn)、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rc.net)统一发布。

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网站为: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rc.net)。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资格审核)。

1、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3日下午16:00(未通过预报名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登陆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rc.net),自行下载《杨凌示范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ylrczp@yangling.gov.cn。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图像清晰,易于辨认),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工作人员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会发送至考生提交的《报名表》中所填邮箱,请考生注意查收。网上预报名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做任何变更。

2.现场确认缴费(资格审核):确认时间从2015年11月8日-1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杨凌示范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协议部门(组织、团委、人社等)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

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11月11日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取消岗位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名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收取,每人收费50元。

已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日登录《报名表》中所填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人员:通过现场确认缴费(资格审核)的开考岗位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科技常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字综合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将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告,面试人员因迟到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统一发布公告,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具体招聘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费(资格审核)、下载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各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执行。

(四)本次考试,官方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87035503 刘老师;029-87033610 朱老师;

029-87035719 张老师。

附件:

1.2015年咸阳市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杨凌示范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5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参考目录(修订)

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2015年10月24日

全国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

《杨凌示范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杨凌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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