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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娄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公务员体检须知

2015-11-04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1.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 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告知本组领检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遴选。

5.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7. 受检者在体检前应一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受检者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一律按违规处理。

8. 凡发生作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

9. 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者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作取消遴选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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