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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江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

2015-11-05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一、招聘对象

(一)院士;

(二)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计划人选、国家863、973、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

(三)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其他省级人才项目人选、学科带头人;

(四)教授;

(五)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二)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三)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五年内所取得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论文均为第一作者):

1.主持国家级项目3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者获国家级成果奖(排名前5)1项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排名前3)1项。

2.人文社会学科在CSSCI(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5篇;自然科学学科发表SCI、EI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

(四)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有1年出国研修经历和3年985、211高校或中科院系统工作经历,近五年内所取得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论文均为第一作者):

1.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或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者获国家级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排名前5)1项。

2.人文社科类在CSSCI(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3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EI期刊论文3篇,其中SCI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

三、相关待遇

1.安家费和科研条件经费

类别 安家费 科研条件经费
院士 500万 1000万
千人计划 300万 500万
万人计划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国家863、973、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00万 300万
百千万人才工程 100万 自科200万;社科100万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80万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 60万
百人计划 50万 200万
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35万 自科50万;社科10万
其他省级人才项目人选 30万
教授 20-30万 5-10万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20万 5万

2.配偶安置

二级教授及以上人员,学校安排配偶工作;其他人员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者,可在校内安排工作。

特别杰出且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配偶不符合学校安排工作条件而又要求解决的,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请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招聘程序

(一)学院申报。学院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向人事处提出引进申请。

(二)学校审核。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三)体检公示。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并在学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

(四)审批录用。人事处将拟聘人员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办理录用手续。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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