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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淄博市公安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打印面试人员须知

2015-11-05 00:00:00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一、面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否则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完毕密封前到达候考室的,签号按已抽签号顺延。签条密封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

四、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面试室号和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准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考生在进入面试室前应仔细核对该面试室是否与自己应进入的面试室一致。如果进错面试室,面试成绩无效。

六、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

七、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当场面试结束宣布成绩后,统一领取自己物品离开考点。休息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更不得向未接触面试题的人员透露面试题,否则责任自负。

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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