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山东 > 2015年下半年东营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须知

2015年下半年东营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须知

2015-11-05 00:00:00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5年下半年东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要求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3、对在职人员应聘的有什么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应注意哪些事项?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全面、准确。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工作单位栏”为必填项。如为单位的编外人员,填写单位名称,并在括号中注明“编外人员”;如是劳务派遣人员,填写单位名称,并在括号中注明“×××公司劳务派遣人员” ;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7、普通全日制学历如何界定?

“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须按规定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依据中组部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政策,参加工作之后取得的学历,学习期间未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未转本人档案的,不认定为普通全日制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的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要求的,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

应聘人员学历性质将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系统查询,并结合中组部关于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政策来认定。

8、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层次?

《岗位计划一览表》所列专业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计划一览表》所列专业名称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相符。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应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及层次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比对。

9、“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工作经历,指具有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毕业生毕业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须与网上报名填写简历信息一致。

10、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2015年下半年东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11月13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除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证明材料。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11、如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方式一:通过学信档案申请

第一步,访问“学信档案”(my.chsi.com.cn),然后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如还未注册,请注册帐号。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 高等学历”进入学历在线验证。

第三步,点击“申请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文版”申请。

第四步,选择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支付方式等,支付完毕后,申请完成。

方式二:通过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的“学历查询”栏目,在页面中点击零散查询的“查询”按钮。

第二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表单中输入证书编号、查询码等内容,点击“查询”按钮。

第三步,进入学历查询结果页面,即可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2、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应聘岗位。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3、用人单位对应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有何要求?

用人单位已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14.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地方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官方微信
在线课程
国考专题
我要提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