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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成都蒲江县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5-11-10 15:32:57 字号: | | 推荐课程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2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成都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蒲江县将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遴选。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此次共设5个职位,遴选名额为20名。具体职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蒲江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11月9日满两年),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11月9日满两年);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蒲江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6.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经所在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同意后方能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四川省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科(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上段73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蒲江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公务员登记表、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公章;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报名时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5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科(蒲江县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联系电话:028-88550355)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方可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如报考人员在公开遴选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五、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为面试,按1︰2开考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规定调整或取消遴选名额,调整结果将于面试前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进行公布。
 
  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遴选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中面试考官给出的最高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力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时,从体检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法作出体检结论的,不进入下一轮程序。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报请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出现的缺额,经报请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公示期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遴选人员情况及其报考职位进行统一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人事部门分配的,取消此次遴选资格。
 
  (四)办理调动。拟遴选人员对分配方案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此次遴选工作由蒲江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028-88523330)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8550355)
 
  监督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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