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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遴选公务员考试作弊考生5年不得再报考

2015-11-11 12:51:20 字号: | | 推荐资料 公务员考试辅导资料
  
 
  山东省一直对各类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打击呈高压态势,但是依然有人以身试险。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官网发出《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公告》(下称“《公告》”),三人被处理。其中,有两人是因“打小抄”,5年内不得报考各级公务员公开遴选考试。
 
  《公告》显示,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中,因违纪违规被处理的考生有三人。本报记者发现,三位作弊者年龄分别为1989年、1987年和1987年。
 
  其中,两位女生的违纪违规情形是“携带小抄并翻阅”,处理决定是“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各级公务员公开遴选考试”。
 
  另外一名男生,其违纪违规情形是“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处理决定是“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公告》中明确,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将上述笔试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公告。
 
  考生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公务员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另外,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也已经公布,确定今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按照遴选职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按超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共有509人进入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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