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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赴医学院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2015-11-12 13:07:26 字号: | |
  为切实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巴委发〔2013〕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巴州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巴中市巴州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报名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
  2、2016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3.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思想素质好,各学科成绩优异,专业知识全面,技能娴熟,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有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能承诺为聘用单位服务至少5周年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4日至12月3日(具体时间见各医学院校网站公告)。
  2.报名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四川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重庆市陈家坪展览中心)。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16届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就读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情况证明,应届毕业生需一并提供就业协议。
  (3)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区卫生计生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初审合格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三)现场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毕业生,由区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区监察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全程监督。
  (四)确定拟聘对象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对象直接进入下一程序。
  (五)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合格拟聘人员,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就业协议。
  (六)其他
  区卫生计生局对拟聘人员签订的就业协议统一汇总,由相关部门共同签字,一式四份分送卫计局、人社局、监察局、区委编办存档,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之前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到巴州区卫计局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已签约人员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计生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巴州区卫生计生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资格复审和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拟聘对象,持协议、学籍档案及相关原始证件到区卫生计生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人事政策执行。
  七、其它
  请报名者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签约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827-2131863
  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附件:巴中市巴州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表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事业单位公招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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