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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惠安县公安局2015年招考协勤人员公告

2015-11-12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协勤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考人数、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人数:本次共招考协勤人员5人。其中:

男性2名;女性3名。

(二)招考职位:本次招考的协勤人员主要安排在我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工作。

(三)招考对象:常住人口在惠安县范围内的公民,且在惠安县螺城镇有固定居所,可以参与应急工作及夜间值班。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管理协勤工作的;

2、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无未查清和未了结的民事、刑事案件,无违反计生政策,未受到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等情形,无被单位开除经历,直系亲属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专业及相关要求: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8周岁以内,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招录4名,持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中国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招录1名。

5、其他条件: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6、上岗前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7、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开除的协勤人员不再录用。

三、报名办法和费用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

(二)报名地点: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报名点进行报名。

(四)费用

本次招考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报考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体检费由报考人自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及网络操作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及面试四个部分。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体检,确保协勤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照所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未通过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

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考察。

六、工资福利待遇等

(一)工资。根据我县最新工资标准,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025元。

(二)社保五险。我局按规定为每名协勤人员缴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我县最新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左右。

(三)绩效考核奖。我局将对本次招录的协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奖平均每人每月800元左右。

(四)食宿自理。

本公告由惠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7371829(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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