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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

2015-11-13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雇员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专 业 年龄 岗位所需条件 笔试内容
中级雇员 政府法制业务岗位 1 法学(法律)专业 35周岁以下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A证); 2、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能力。 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

备注:

1、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报名首日。

2、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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