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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延安市行政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2015-11-17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使新录用公务员能够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能力素质为重点,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使命感、责任感。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提升职业道德,增加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执政意识,熟悉和掌握机关工作性质、特点、程序、职责及方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对象

各县区和市直行政系统2015年新录用的公务员(详细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15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

2.培训地点:延安圣通大酒店。参训人员在2015年11月21日下午5点前到延安圣通大酒店报到(延安东关汽车站旁),联系电话:13992168823。

四、培训方式和内容

1.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统一安排食宿、集中封闭培训的方式。

2.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宪法、公共行政法相关内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政策、公务员行为规范、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管理、延安市市情等。

五、培训管理及考核

此次培训工作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组织,由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具体实施。各县区和市直行政政系统要高度重视,提前通知学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学员所在单位应妥善安排参训人员工作,切实解决工学矛盾,督促参训人员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管理。

培训结束时,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将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新录用公务员完成初任培训后方可任职定级,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登记公务员。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往返交通费自理。

2.参训人员需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3.本次培训有宣誓活动,参训人员自备正装。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延安市人事培训管理处:

邱子菁 18391103779 刘晓辉 13571155380

2.延安干部培训学院:

王锈蓉 13992168823 0911-8235614

附:2015年延安市行政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arsj.gov.cn/html/government/public/4716.html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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