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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招聘公安交通管理协警员公告

2015-11-20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为进一步加强自流井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经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和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我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公安交通管理协警员(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有志于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具有本市四区两县(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沿滩区、富顺、荣县)户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复退转业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二)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热爱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以内,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裸视1.0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具有特长的可适当放宽;

(六)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强以及有驾驶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学籍的;

5、有其它不良行为,且不宜从事协警员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工作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办公室(自流井区交通路53号院内)。联系人:黄燕、缪毅,联系电话:2203845。

报名手续:报名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薄、学历证书、复退转业军人证件、个人简历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按要求如实填报资料,否则不予审核。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者持上述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报名表》1份。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初检,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12月3日前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取前8名进入体检、政审等程序。如在体检、政审、公示、培训程序中不符合要求的,将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由我队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

八、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进入试用期。

九、聘用方式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按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本人与我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待遇按我队协警员现有薪酬标准执行,享受“五险”待遇。我队不提供住宿。

十、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负责解释。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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