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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侨大学高分子与功能新材料创新团队招聘科研助理启事

2015-11-20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因工作需要,我校高分子与功能新材料创新团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要求

注: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招聘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至2015年12月10日17:00。应聘者登录学校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 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

三、考核办法

1.学校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考核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根据考核,结合部门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经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咨询电话

岗位问题咨询:0595-22693889。

五、相关待遇

由华侨大学高分子与功能新材料创新团队聘用,委托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待遇参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执行。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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