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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递交加分材料的公告

2015-11-20 17:33:42 字号: | | 推荐资料 公检法考试备考教材
  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公务员局、自贡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称《公告》)规定,现将递交加分材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条件
  详见《公告》。
  二、递交时间
  2015年11月23日至27日
  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
  三、递交地点
  自贡市公安机政治部人事处606办公室
  地址:自贡市汇川路1001号
  电话:0813-4702035
  四、注意事项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请符合条件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及时办理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3.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grsj.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4.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确认加分。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公务员局
  自贡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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